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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点,因为没功夫说太多,只是马上大喝一声:“长矛!”

  话音未落,冯大根就将这支三八大盖步枪,狠狠地扔向右边的那只豺,接着不等范香兰反应过来,就从她手里拽下这根长矛。

  一寸长,一寸强!

  其实,冯大根完全可以,把三八大盖步枪当成烧火棍对付这两只豺。

  他力气这么大,只要抡起这根烧火棍后,能砸中一只豺,就算没砸中它的脑袋瓜子,也没砸中它的脊椎,从而不能送它去见它太奶奶,但只要砸到它,就足以把它砸成重伤。

  另外,三八大盖步枪要是加上刺刀的话,总长度差不多有一米七。

  只不过,他刚才开枪射击时,为了防止射击精度受到影响,并没有把刺刀安装好。

  现在没有安装刺刀的时间,他也只能把这把枪,当成是不到一米三长的烧火棍。

  反观这把长矛,长度却超过了2米!

  冯大根又不是傻子,自然想到要用长矛,而不是用没有安装上刺刀的三八大盖步枪。

  不过,他却忙里偷闲的,想到了一个好主意。

  这以后,反正能光明正大的用枪了,不带长矛也可以。

  当然,把长矛放在系统空间内,等没人注意的时候用也是一个选择。

  而长矛顶端的侵刀,因为是一种大号的杀猪刀,用于给猎物开膛破肚、尤其是剥皮非常合适,自然最好随身带着。

  “噗!”

  实际上,冯大根还没拿过长矛,左边的那只豺就想着,趁冯大根手里没武器的空档,直接咬断他的后脖颈,但却被冯大根一记回马枪,正好刺中了嘴巴。

  冯大根的力量这么大,一矛下去,若非这只豺的咽喉附近,还有很多骨头阻挡的话,这把被充当矛头的侵刀,肯定会刺透它的咽喉,甚至从它的后脑勺穿出去!

  而冯大根因为心中有数,因而为了闪电般的结果这只豺,并且确保侵刀不被这只豺的咽喉卡住,同时为了得到完整的皮子,并没有用上全力。

  这还不算,冯大根在收刀的一瞬间,还不忘转动矛柄!

  于是,这只豺因为伤口被扩大了很多,鲜血喷泉一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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