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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3/3)页

“你不认识光棍,但你认识灵光带男孩的寡妇啊。”
见媒人这么说,传义继续装傻,“就算我认识,也不做那造孽的事儿,瘸子家的日子吃了上顿没下顿,家里的农活全指着女人干,在他家,牛当男人使,女人当牲口使,就连那脑子不灵光的也得被打着去干活。”
媒人咋舌道:“不干活咋办嘛,一家子人靠啥吃饭呢。再说了,瘸子虽然不能种地,但是有养牛的手艺,日子过得不比咱们这些人差。”
这倒是实情,瘸子从前在生产队就是负责牲口的,在他手里的牲口壮实又听话。
见传义不接茬,媒人也不废话,只说还有事儿忙要走。
“别忙。”传义说笑着拉住了媒人,“你这么一说,我倒是想起一个合适的人选,只是这个人的彩礼高一些。”
见传义如此说,媒人露出皎洁的微笑,“你不用说,我就知道你说的是谁。”
“你又知道了,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?”传义被媒人看的不自在,笑着道:“我要说这人是我大姐大兰,你是不是要骂我。”
“骂你做甚?”媒人故作惊讶,“要是你大姐能嫁到瘸子家也是好事儿一桩,总好过嫁到山里给你大哥换亲。”
“换亲?”虽传义早就听说了,他还是做出惊讶地样子义愤填膺,“大哥咋能想到这个主意,那山里的日子是人过的日子?”
媒人顺着传义的话道:“说的是呢,我也是觉得有些不忍就没有应承,就像你说的,造孽的事儿咱不能干。”
说着,两个人合计一番,最终敲定了把大兰嫁给瘸子家的老二,再把瘸子家的大闺女翠娥嫁给传文。
两家的亲事甭管谁先打的主意,也算是各取所需了。
传义需要一个能生男娃的,连生了三个男娃的翠娥是最佳人选。大兰需要一个家,瘸子家虽不是一个最好的归属,但对方说要带儿子去,还保证说可以不再生孩子,只养活大兰带去的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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